比特币买卖的法律保护问题需结合具体行为与司法辖区综合判断,其核心在于区分持有、交易与经营活动的法律边界。当前全球主要司法辖区普遍承认比特币的财产属性,但监管态度存在显著差异,投资者需明确所处地域的法律框架及潜在风险。

比特币在我国被明确归类为虚拟商品而非法定货币,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其财产权受法律保护。这意味着个人合法持有的比特币若遭遇盗窃或欺诈,权利人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。但这种保护仅限于财产权层面,比特币不具备与人民币同等的法偿性和强制性,任何主体不得拒绝接受人民币支付债务。

个人在自担风险前提下持有或通过境外平台买卖比特币并不违法,但存在明显的法律灰色地带。由于我国禁止金融机构提供加密货币相关服务,且境内交易平台已被清退,个人通过海外平台进行的交易属于绕过监管的跨境交易,一旦发生平台跑路或资金纠纷,投资者难以获得境内法律体系的充分保障。尤其需警惕资金来源合法性,若涉及黑钱流通可能触犯掩饰犯罪所得等罪名。

任何组织或个人从事虚拟货币交易所运营、代币发行融资、支付结算或理财服务均属违法。2021年后我国全面清理境内加密货币业务,包括矿场关停与平台出海,此类行为已被纳入监管红线,违法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美国将比特币定义为商品并批准现货ETF,允许机构合规持有;日本承认其支付合法性并实施注册制监管。这与我国严控金融风险的监管逻辑形成对比,凸显不同司法辖区对加密货币的治理差异。投资者需关注政策动态,跨境交易可能面临司法管辖冲突。